长沙一公司3年买445瓶假茅台:卖酒者被判刑,申请退还83万货款遭拒( 二 )


此外,华鑫公司依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办理知识产权案件工作指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五件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典型案例》认为 , 自己是被害人 。
华鑫公司在申诉中提到 , 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周某购买假冒贵州茅台白酒共计445瓶,销售金额共计83.81万元 , 该购酒数量和销售金额与华鑫公司从周某处购酒数量和酒款数字不符 。华鑫公司称,先后14次从被告处购买512瓶“贵州茅台酒”,酒款共计1055650元 。一审判决仅认定周某购入假冒茅台白酒445瓶,仍有67瓶假冒茅台白酒未进行认定 。华鑫公司作为本案被害人,因犯罪分子的违法行为导致其财产权利受损,应当判决其返还 。
6月下旬,华鑫公司向天心区法院包括院长在内等多名负责人邮寄了多份刑事申诉书,请求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并依法改判 。
7月10日,天心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罗庭长助理对上游新闻采访人员表示,他们已经将签收的材料转给了案件承办法官,“这个案件不归刑庭管 , 是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现在叫创谷法庭 。”
承办该案的法官助理介绍:“案件已办结,如果想推翻原判决,可以申请再审,如果想挽回损失 , 建议民事诉讼 。”
10日下午 , 华鑫公司委托律师再次向天心区法院立案庭递交了申诉材料,目前,他们正等待法院进一步答复 。
上游新闻采访人员 萧鹏
编辑:徐远哲
责编:范永松 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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