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宜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对象


宜昌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宜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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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宜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对象】 宜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对象范围:城乡劳动者(含外地来宜创业人员) 。
政策内容: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的(包括个体工商户)可申请20万元以内(高校毕业生50万元以内)、合伙创业的可申请个人贷款总额度1.1倍且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贴息 。
●享受条件:申请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法定劳动年龄内;2.在我市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开办公司或持有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没有其他未结清贷款且无不良信用记录;4.城乡劳动者(含外地来宜创业人员),具体包括:①高校毕业生;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③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④返乡创业农民工;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⑦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⑧网络商户;⑨农村自主创业农民;⑩刑满释放人员 。
咨询电话:0717-67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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