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产假和工资只能二选一吗 扬州 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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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享受生育津贴的期间 , 单位是有权拒绝支付工资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工资 。
生育津贴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职工产假、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或者护理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
(1)生育的,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 , 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 , 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3)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扬州产假和工资只能二选一吗 扬州 产假】(4)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 , 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5)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 , 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6)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
职工在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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