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停车贵”事件多名官员被免职( 二 )


针对舆论争议,5月22日晚 , 广西南宁市政府发布通告,经研究决定:南宁市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停止运营、停业整顿、接受审计,由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接管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运营管理业务 。

广西南宁“停车贵”事件多名官员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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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政府发布通告
广西南宁市政府发布通告,经研究决定:南宁市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停止运营、停业整顿、接受审计,由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接管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运营管理业务 。
广西南宁“停车贵”事件多名官员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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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市政和园林局通告
“被停业整顿背后
财报显示亏损上千万元
停车位经营权层层转包
天眼查显示 , 慧泊停车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2亿元,实缴200万元,由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百分百控股,截至2022年年底,该公司净资产为4.95亿元,2022年净亏损1208万元 。
采访人员梳理发现,南宁当地公共道路的停车位经营权起初并不属于慧泊停车公司 , 而是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城建公司)层层转包授权给南宁华普正方泊车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华普公司) 。
【广西南宁“停车贵”事件多名官员被免职】一份由广西高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显示,这家公司的总经理瞿某后来因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 , 于2015年12月9日被刑事拘留;因涉嫌合同诈骗,于2016年1月15日被逮捕 。
瞿某诈骗了多少钱?判决书载明 , 2012年7月,城建公司经南宁市政府授权,享有南宁市区车道两旁停车位经营权 , 并由该公司的子公司路桥公司委托中州公司负责车位的经营管理 。
2012年12月21日及2013年1月23日,路桥公司与华普公司签订《道路停车收费承发包合同书》、《补充协议》,约定:路桥公司将南宁市城市道路全部机动车泊位发包给华普公司经营,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华普公司依据双方确定的承包指标按时缴纳营业收入给路桥公司,路桥公司从华普公司上缴的营业收入中扣除双方共同确定的承包金额后将剩余部分返还给华普公司作为运营费用 。
路桥公司运行泊位在不少于3000个泊位的数量下,华普公司每年上交路桥公司停车收费收入不少于900万元 。
2013年7月10日,路桥公司和华普公司续签《道路停车收费承发包合同书》,双方约定:华普公司通过自行投资兴建停车收费管理系统(含设备及人员),自主投资经营 , 自负盈亏 。承包经营年限:2013年01月0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限5年 。华普公司年上缴承包金900万元,其中 , 208万元为上缴市财政的道路停车泊位经营收益金,65万元为路桥公司运营费用,627万元为华普公司运营费用 。华普公司年上缴承包金按每年5%递增 。年停车费收入由双方采取一年一议方式议定,2013年度为1100万元 。
广西南宁“停车贵”事件多名官员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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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某、南宁华普正方泊车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合同诈骗罪二审判决书
后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调查发现 , 华普公司和时任总经理翟某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路桥公司分成款共计751.9万元 , 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理由不充分,不予采纳,法院改判该公司和瞿某无罪 。
通过这一判决可以看到,南宁当地公共道路停车位收取的费用,是一笔可观的数字 。而这之后,“慧泊停车”公司于2017年成立,由该公司享有南宁市区机动车道两旁停车位经营权,并负责车位的经营管理 。
争议
收费标准如何制定?
多地收费价格不一
对于城市公共道路停车位收费的问题,全国多地都出现类似争议,相关部门在回应时,都会援引《关于推动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 。这份《意见》结合了全国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际和存在问题,对涉及城市停车设施的分类施策、市场环境、停车执法、智慧赋能等关键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
媒体公开报道的信息显示,湖南宁乡市政府针对公共停车场收费以及智慧停车方面的疑问时作出回应称:智慧停车的实施依据是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21〕46号)等相关政策文件精神,而智慧停车收费的标准是根据当地《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文件规定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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