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小伙被拐24年后寻亲意外找到人贩子,警方称已过追诉期不予立案( 二 )


《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牛雨航被拐卖案经审查已过追诉时效 , 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
为了进一步找到亲生父母,今年3月16日,在紫阳警方的陪同下,牛雨航先后前往汉阴县漩涡镇和紫阳县汉王镇进行探访,但最终仍无所获 。
针对警方不予立案,牛雨航并不认可 。今年3月16日,他向紫阳县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立案监督 。
3月24日,在紫阳县人民检察院一间不足50平方米的会议室内,举行“牛雨航申请的立案监督案公开听证会” 。包括检察院工作人员、办案民警、人民监督员及旁听人员等十余人参加 。
听证会上,办案民警等认为,吴某等人涉嫌拐卖儿童行为成立,但根据1997年《刑法》相关规定 , 该案已经过了追诉时效 。
上游新闻采访人员注意到,1997年《刑法》规定,刑事责任追诉期限最高为二十年 ,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
牛雨航则认为 , 自己是2017年才得知自己是被拐卖的,而且,自己未成年时也没有相应行为能力,无法报警立案 。因此 , 追诉时效应该从18周岁以后开始计算 。他还向检察院提交了新的线索,并坚持对吴某等人进行追责 。
“如果不能把这些拐卖我的人绳之以法,我心里确实无法接受 。”牛雨航说 。
对于他提请的刑事立案等诉求,听证会后,检察院工作人员告诉牛雨航,检方将依法在三个月内对其进行反馈 。同时,检方建议警方扩大DNA比对范围 , 尽力帮他寻到亲生父母 。
牛雨航告诉上游新闻采访人员,在电视上,他看过太多因孩子被拐而伤心的父母 , 他坚信,自己的亲生父母也一样会想念着他 。“如果有机会,我也想对我的亲生父母讲一句,不管当年发生了什么事情,我都原谅了你们 , 如今儿子已经长大,希望你们能接我回家 。”
回顾过往,牛雨航强调,他还是幸福的 。“如果没有养父母对我的爱 , 我也没机会走上今天的寻亲路 。”
上游新闻采访人员 贾晨
【河北小伙被拐24年后寻亲意外找到人贩子,警方称已过追诉期不予立案】编辑:朱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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