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回应空乘发布侮辱乘客言论:该空乘已停飞,进行批评教育( 二 )


不起诉决定书
莲湖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后,被不起诉人张某某和杨某某如何引发肢体冲突、冲突经过以及伤情如何造成等情节,在案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性怀疑 。本院认为陕西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不符合起诉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被不起诉人张某某不起诉 。
“检察院在作不起诉决定之前,组织召开过一次听证会 。以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罪名制定以后,国内案例也非常罕见,所以检察院对此案的判决相当慎重 。”张某某代理律师吴丹红表示,从整个案件过程来看,涉事双方确实发生过口角,但是(肢体)冲突并不严重,在很短时间内就被拉开了,也并没有证据证明张某某殴打对方,这一点司法鉴定机构已经有结论了 。”
吴丹红同时表示,涉事的飞机最终平稳降落 , 没有对飞机和乘客造成危害 , 也没有达到严重的后果,张某某的行为最终被航空飞行主管部门评定为“对飞行没有构成危险”,所以检察机关对他作出不起诉决定 。
至于涉事乘务员杨某某 , 是否如张某某一样“不被起诉”,吴丹红表示尚不清楚 。5月29日下午,新黄河采访人员致电莲湖区人民检察院,试图了解该案更多详情,但遭到对方婉拒 。
涉事机长曾表示“没有互殴”
东海航空机长乘务员空中“互殴”一事 , 经媒体曝光后,曾引发广泛关注 。3月15日,东海航空作出处罚决定:对涉事的当班机长张某某和当班乘务员杨某某均给予公司终身停飞处理,并决定对他们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同时 , 东海航空决定,对负有主要管理责任的部分公司领导,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中层管理人员分别给予了免职、罚款、通报批评等不同程度的处罚 。

春秋航空回应空乘发布侮辱乘客言论:该空乘已停飞,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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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
公开资料显示,张某某今年40岁,已经从业近20年 , 曾服务过7家航空公司,曾在4家国外公司担任飞行员和教员,2012年左右在国内开始担任机长 。2022年1月,张某某在接受潇湘晨报采访时表示,在事发之前,他甚至不太认识涉事乘务员杨某某,也无个人矛盾 。张某某称,当时杨某某本该在后舱,不但未经批准擅自换位来到前舱,还将本已遮挡在头等舱与前服务舱通道口门帘内侧主通道的餐车推开,仍然让旅客使用 。他对乘务员杨某某行为作出批评,但杨某某非但不接受批评并且表现得非常不满,不听劝阻和他顶撞 。“他听到后不但没有停止争吵,反而开始推搡我 。我见状只能进行阻拦,紧接着 , 他突然对我大打出手一拳打到我的鼻子上,紧接着一拳又打到我的嘴上,之后他就一拳接着一拳地打我脑袋 , 我被打倒在前服务舱的地板上,我抱着脑袋他还继续殴打我的头部、肩部和肘部等 。当我拽着他的衣服站起来后,为了保护我的安全及飞机的安全将他推到头等舱 。”张某某称 , 之后他在杨某某被一名乘客按倒后,上了厕所并回到驾驶舱忍受着身体疼痛控制飞机安全落地 。张某某称,冲突地点在头等舱和驾驶舱中间的服务间 , 现场没有监控视频 。杨某某的骨折系其自身在殴打他本人过程中形成 。
春秋航空回应空乘发布侮辱乘客言论:该空乘已停飞,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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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航空
【春秋航空回应空乘发布侮辱乘客言论:该空乘已停飞,进行批评教育】张某某在采访中还表示,2021年3月15日,主管部门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了对其“撤销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权利及商用驾驶员执照权利”的处理结果 , 他事后申请复议被驳回 。针对张某某的上述说法,截至发稿时,新黄河采访人员未能与他及杨某某取得联系进行求证 。5月29日,采访人员联系东海航空方面,东海航空一名客服工作人员表示 , 他们无法对此事进行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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