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教师被控猥亵6名女生案二审:监控缺失,是否诬告成庭审焦点之一( 二 )


缺失的监控录像
一审宣判后王双欢不服,向邢台市中院提起上诉 。2023年7月13日 , 该案二审经三次开庭审理结束 。
在二审庭审期间 , 王双欢及其新委托的辩护人上海德禾翰通(成都)律师事务所的汤弘扬律师提交了新的证据 。
其中,王双欢家属提供的一份“政府协调会议录音”在此次庭审中首次曝光 。
该份录音显示,2023年5月16日,清河县委、清河县公检法、信访局、坝营镇的相关负责人召开会议,就王双欢案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与王双欢的家属当面沟通 。
录音显示,该校作为一所军事化管理的知名中学,校内到处是监控,包括教师办公室内也有监控,该校校长说王双欢被警方抓走后他查看了所有监控,均未发现王双欢有任何出格行为,办案期间警方与检察院均没有调取到王双欢猥亵学生的监控录像,也提到整个卷宗都没有任何监控录像证据 。
王双欢的辩护人汤弘扬律师分析指出,在本案的询问笔录中,被害人田某某说王双欢对她的猥亵行为达到二十多次、被害人曹某说王双欢对她的猥亵行为“估计得有十五六次”,被害人裴某某也说王双欢拉过二三十次她的肩带,“如真如几位被害人所说,王双欢在学校里对她们实施过的猥亵行为少说也超过了60次,公安局与检察院却说没有调取到任何能证明王双欢存在猥亵事实行为或者说对王双欢不利的监控录像,但却在审讯王双欢时有意无意地多次提到已查看了王双欢猥亵女生的监控录像,这明显不符合常理 。”
问题学生都曾被处理
上述录音中提到了6名被害人被王双欢曾作出处罚处理,6人存在打击报复的动机 。
该校教师邓巧(化名)曾担任过被害人曹某、任某某、张某某的班主任 。其在两份《情况说明》中均提到:被害人田某某、曹某、任某某、张某某、裴某某经常故意违反校规校纪,且存在校园暴力、早恋等严重违反校规的情况,是校内知名的问题学生 。
田某某、曹某被通报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 , 二人在疫情上网课期间多次被各科老师通报批评,包括不交作业、旷课、迟到等各种违纪情况 。社交平台的记录还显示,田某某、曹某、任某某、郭某某、张某某、刘某某(证人之一)均存在早恋现象,在网络社交平台发布自己的恋爱状况 。
新证据显示 , 2022年5月14日 , 田某某被王双欢开除回家;此外,曹某、任某某、张某某也因欺凌一位女同学被王双欢处理;裴某某、郭某某均因严重违纪而被王双欢停课处理;6名被害人的家长都向王双欢求情复课,但因确实屡教不改而被王双欢拒绝 。
上述录音和向法庭提交的QQ聊天记录截图显示,王双欢被抓后 , 返校的田某某、曹某还大肆宣扬是他们把王双欢“整进去了” 。
案发后,王双欢执教年级的多名老师及他所带班级的55名学生均签署了《证明材料》,证明他们在与王双欢平时的相处中,王双欢并不存在强制猥亵、侮辱学生的行为 。
值得一提的是,其中签名的除了1名一审时指控王双欢的证人,还有田某某的6名室友 , 此前田某某报案供述这些室友是知晓她被王双欢猥亵的人 。但在一审期间,法院认为该证明材料与本案无关联性,不予采纳 。
澎湃新闻从参加庭审的人员处获悉 , 6名被害人之前均被王双欢处理过 , 是否是打击报复诬告成为此次二审庭审的焦点之一 。
辩护人申请启动“排非”程序
二审庭审当中,辩护人申请启动非法程序证据排除程序,并申请2名侦查人员出庭接受调查 , 要求播放了审讯同步录音录像,最终当庭查实本案的侦查人员在主体资格、法定人数方面均严重违法 。
王双欢的家属告诉澎湃新闻,出庭作证及在《询问笔录》上签字落名的侦查人员根本没有参与本案的办理 , 其在《询问笔录》上的签名系伪造,且当庭作伪证,4次审讯均由辅警全程操办 , 这些已被二审法庭当庭查实 。
王双欢的辩护词显示,根据刑诉法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 , 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但是 , 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的规定,王双欢的询问笔录文首部分均记载了王双欢的现住址“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坝营镇西潘庄***号”,然而,王双欢被指定监视居住的场所在清河县公安局,时间长达25天,该程序明显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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