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赔标准有哪些 交通事故理赔费用有哪些


交通事故理赔标准有哪些 交通事故理赔费用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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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理赔标准有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中加害人给予受害人的赔偿中包含的项目 , 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1.交通事故索赔有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中加害人给予受害人的赔偿中包含的项目 , 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
二、交通事故索赔项目标准
1、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人身伤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造成的人身伤害,需要就医或休息以支付各种费用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
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应当根据各类别的特点和相关法律法规分别计算 。比如,医疗费用的计算标准是根据被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 , 参照治疗医院或法医鉴定出具的证明确定的 。
对于上述人身损害赔偿请求 , 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如有异议 , 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无效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
2、伤残赔偿项目的标准
因交通事故致残的人,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的不同,会有不同的赔偿标准,但一般包括:伤残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用、护理费用和后续治疗费用 。
例如 , 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应根据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自自行伤残之日起计算20年 。但是,对于60岁以上的人,年龄增加一岁,减少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因此,受害者在计算残疾项目之前应先确定残疾 。并且要特别注意残疾的认定 , 避免一些伤害快速复合 , 导致残疾认定等级降低,影响受害人获得赔偿的权利 。
3、死亡赔偿金项目及标准
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无疑应归为严重交通事故 。虽然生命的价值不能用金钱来衡量 , 但鲜活生命的死亡并不是生命的终结,其次才是葬礼、家属生活等事宜 。因此,有必要充分了解死亡赔偿金项目及相关标准 。
被害人死亡的,除支付因人身伤害造成的各种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被害人亲属因丧事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
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应特别关注被抚养人的年龄和工作能力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 。
精神损害赔偿请求适用于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人身伤害、残疾或者死亡,但不适用于财产物的损害 。比如宠物狗在交通事故中死亡,即使主人把宠物狗当成家人,也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应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 。
三.交通事故索赔项目的注意事项
1.如何选择被诉法院的伤残赔偿金是根据被诉法院所在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的,因此选择合适的法院管辖非常重要 。如何选择更合适的法院,一般选择“高或低”的原则,即选择有利于原告赔偿的法院 , 其中包括:侵权发生地(事故发生地)和被告所在地 。起诉前,当事人可以查阅当地统计部门的统计资料 。选择高标准法院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更有利 。选择被诉法院时 , 应同时考虑诉讼成本 , 如道路的距离、赔偿标准的差异比例、当地诉讼的便利性、当地的保护等因素 。
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适用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差异导致死亡赔偿金数额存在明显差异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是否以死者户籍为依据 , 以区分适用城市标准还是农村标准?实践中,一般认为应以户籍为准 。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农村户籍的 , 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 。笔者认为以户籍认定标准有失公允,不符合司法解释的初衷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死亡赔偿金采用“丧失继承权”理论,确认死亡赔偿金是对未来收入减少的补偿 。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农村户籍人员到城镇工作或定居是非常普遍的 。这些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和生活费用与城市户籍人员没有区别 。因此 , 笔者认为以死者惯常居住地适用城市标准或农村标准更公平、更实用、更符合立法本意 。现在最高法院批准了这种做法,即只要证明受害人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就可以按照城镇生活水平进行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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