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篇 阳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二 )


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上述机关和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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