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雄县集中开展补领结婚登记证及补办结婚登记的公告( 二 )


注意事项: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 。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当事人一方已经去世的不能为其办理补领结婚证 。
五、补办婚姻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并携带双方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三张红底二寸合影免冠证件照片 , 同时提交村(居)委会出具的以夫妻名义同居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证明 。
温馨提示:需办理补领、补办婚姻证件的群众请先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没有的不要)到婚姻登记处查询档案信息 , 咨询所需证明的模板,预约办理时间 。
咨询电话:5818199
地址:雄县古城路古城东里31号雄县民政局院内
补领、补办时间安排:
雄州镇:3月9日-3月29日
昝岗镇:3月27日-4月17日
朱各庄镇:4月13日-5月5日
大营镇:4月28日-5月22日
米家务镇:5月22日-6月9日
双堂乡:6月7日-6月29日
【保定雄县集中开展补领结婚登记证及补办结婚登记的公告】北沙乡:6月27日-7月17日
张岗乡:7月13日-8月2日
龙湾镇:7月31日-8月18日
社区:8月16日-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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