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住房公积金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指南( 二 )


4、贷款办理期间出现公积金封存、冻结、销户等异常情况 。
5、提供虚假资料或进行虚假承诺 。
6、《不动产权证书》未办结或“商转公”申请前银行贷款已结清 。
7、与未成年子女、兄弟姐妹、朋友等共同购房不予受理 。
*二*同一套住房对同一个人或同一个家庭只能申请办理一次公积金贷款,如:购房时已办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将此房屋出售后再次购回的,不可再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
*三*当个贷率≥85%,且执行二级及以上预警状态下的调控措施时,就会暂停异地公积金贷款和商转公贷款的办理 。
*四*其他受理条件和注意事项请登录“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详细了解 。
八、常见问题
问:
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答:
*一*住房公积金连续正常按月缴存6个月*含*以上,欠缴3个月*含*以内,且账户状态显示为正常:
1、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停缴6个月*含*以内,重新缴存的,补足停缴金额视同正常缴存;
2、初次缴存职工或停缴后重新缴存职工*上述第1条情况除外*,新开户日期或重新缴存日期与申请贷款日期不得少于6个月 。
*二*信用良好、无高额负债、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三*商业银行贷款未结清,且所购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已经办结 。
*四*职工家庭*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全国范围内拥有一套或两套住房,且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含贴息贷款,下同*,或者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但已结清满一年,并符合再次申请的相关规定 。
*五*个贷率<85%,且执行一级预警状态下的调控措施,或处于无预警状态 。
*六*所购房在湘潭市行政区域内,且能办理抵押登记 。
*七*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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