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双二入户的二年在本市连续居住认定标准是什么?


珠海双二入户的二年在本市连续居住认定标准是什么?

文章插图
【珠海双二入户的二年在本市连续居住认定标准是什么?】 二年在本市连续居住,认定标准是以居住证办证记录为依据,申请之日居住证在有效期限内,且截至申请之日前二年内办证记录无中断 。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劳动者与本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工作六个月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或者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正常经营纳税六个月以上,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及个体工商户 。对就业登记情况有异议的,请向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 。
自有房产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所:
(一)申请人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单独或者共同拥有完全产权的成套住宅,不包括商铺、厂房、仓库和其他非居住用途的房产;
(二)申请人本人与政府或者与本市引进高校共同拥有产权的成套住宅,不包括商铺、厂房、仓库和其他非居住用途的房产;
(三)申请人合法租赁的由政府提供的成套公租房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