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民事案子,市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市中院不予采纳怎么办?


检察院民事审判监督有两种 。一种是提出检察建议 。另一种是抗诉 。
检察院抗诉的话 。法院必须启动再审程序 。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的话 。法院不必然启动再审程序 。按规定 。当事人不能像检察院重复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 。所以中院不采纳意见 。只能向上级申诉 。
其他观点:
依据2021年8月1日起实施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一百二十六条 规定 : 当事人认为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作出的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存在明显错误的 。可以在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查一次 。
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诉讼监督之外的救济途径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 。可以有效的阻止和预防地方司法干预 。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维护司法权威 。实现纠正错案的司法初衷 。进一步实现公平公正 。
向上级人民检察院复查申请时 。可以搜索同类案件 。在复查申请书中标注类案索引案号 。并复印案件内容 。上交到上级人民检察院;有证据的要提交证据清单 。标注证据要证明的事实 。
这是最后的有效救济途径了 。一定要做好充分准备 。类案索引 。证据清单 。一审、二审判决书及再审裁定书 。检察院不予监督受理书等文件 。向上级人民检察院复查申请 。可能要等很长一段时间 。但除此之外 。要比信访实在 。

我的民事案子,市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市中院不予采纳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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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民事案子 。市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市中院不予采纳怎么办?
【我的民事案子,市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市中院不予采纳怎么办?】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的监督机关 。所作出的检察建议 。具有权威性 。对于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抗诉)的案件 。人民法院必须依照审判监督程序 。作出再审的决定 。至于再审结果是由庭审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能干涉 。不知道题示说的“市中院不予采纳”说的是什么?如果中院不予采纳人民检察院再审的检察建议 。中院是违反法定程序 。如果再审结果与抗诉的目的不一致 。所说的市中院不采纳 。市中院不违反法律规定 。如果不服中院作出的裁判 。申请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或者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案件有问题私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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