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对内效力,债权转让 内外有别

【债权转让对内效力,债权转让 内外有别】

债权转让对内效力,债权转让 内外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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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对内效力如下:
第一,债权由转让人(原债权人)转移给受让人,转让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受让人取代其成为债的关系的当事人,即新的债权人 。
第二 , 转让人向受让人转移债权时,依附于主债权的从属权利也一并转移,但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关系除外 。依附于主债权的从属权利是指包括债的担保或其他从属权利 , 如抵押权、定金、留置、保证等担保债权;从属债权未付利息请求权;债不履行时的违约金及赔偿损失请求权等 。但是,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如合同的解除权是不能随主债权转移而转移的 。因为解除权关系到合同的存废 , 与原债权人不可分离 , 不能当然地转移给受让人 。
第三,转让人向受让人转让债权时,应将行使债权所必要的法律文件和证据提供给对方,并应告之有关主张债权所必要的一切情况 。转让人占有的抵押担保财产 , 还应在债权转移生效时交付给对方 。行使债权所必要的法律文件,比如合同、协议、欠条等证明债权成立的证书,应交付对方,其债权附有质权或抵押证书的,应将该证书一同交付 。同时告之债务之履行期、履行地、债权成立之证人、关于债权之书信、电报、保险、完税证、商业账簿之记载、债权抗辩及再抗辩权等主张债权所必要的一切情况 。
第四,转让人对受让人有担保义务 。转让人应保证其转让的权利是有效存在且不存在权利瑕疵的 。这种保证“通常称为权利瑕疵担保 。如果在权利转让以后,因权利存在瑕疵而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转让人应当向受让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当然 , 转让人在转让权利时 , 若明确告知受让人权利有瑕疵,则受让人无权要求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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