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共有财产分割是怎样进行的?


婚姻共有财产分割是怎样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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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共有财产分割是怎样进行的?
1、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协商分割 。
2、如果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 由法院判决 。
3、在实践中,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一般方式如下:
(1)、实物分割,这是最常用的方法 。一般经估价后,夫妻的很多共同财产如分割了就容易影响其使用价值,所以为了不影响财物的使用价值,在各财物价值基本均等的情况下采用实物分割的方式 。
(2)、价金分割 。通常夫妻两人都不想分得某些财物,或者财物不能分割,或者分割后其使用价值降低、消失 , 那么可把该财物变卖 , 对所卖得的价金进行均分 。
(3)、价格补偿 。一些财物不能分割,一方取得该共同财产后,需补偿另一方相当于一半的价格 。
二、离婚分割共同财产要注意什么?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 , 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
【婚姻共有财产分割是怎样进行的?】(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
(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 , 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
(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
(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 , 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
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如果想要对财产进行分割 , 应该一致协商达成统一意见,通常向法院诉分割,法院的分割方式无外乎就是对双方的共有财产进行均等的分割,但是其中一方如果是有婚内过错的现象,或者是有隐藏财产,转移财产的现象 , 那么是少分财产或者是不分财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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