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债主丢失要求补借条合理吗?

【欠条债主丢失要求补借条合理吗?】

欠条债主丢失要求补借条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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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欠条债主丢失要求补借条合理吗?
是不合理的,欠条丢失只能补写欠条,欠条弄丢了可以和对方协商进行补救 。可以要求补张欠条,如果对方愿意补借条的话,直接补写 。如果不愿意补的,可以事先做好一些准备 , 带好有录音功能的手机,录音后将录音证据进行公证以保证证据的固定 。搜集固定其它证据,如有其他人知道双方之间有欠款事实的,可以找人证作证 。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和债务人协商,重签,补签一个欠条,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签不了的话,那么就要搜集其他证据材料了,或者借款是经过转账支付给借款人的,那么就要去银行等有关金融机构调取相关的转账信息,如果通过现金支付支付给借款人的,需要调取取款的记录,并且如果借款时有众人在场可以找众人做证,当然也还可以对借款人就借款事实进行录像录音取证,还原借款事实当天的过程 。总而言之 , 一旦弄丢是非常麻烦的 。
二、借条和欠条有什么区别?
1、含义及其相应法律关系不同:
借条一般反映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关系 , 借条则是借款合同的凭证;而欠条则是往往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 , 是一种比较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
2、产生的原因不同:
借条一般是基于借款事实而产生;但是欠条则可能是多种法律关系产生的后果:譬如买卖、服务等 。
3、区别的法律后果:
(1)未规定具体还款期限的借条及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 , 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2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
(2)举证责任不同: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 。如果对方否认 , 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
鉴于,欠条和借条的区别 , 因此 , 欠条、借条的写法应当注意 。
欠条丢失可以要求补写欠条,借条和欠条在本质上存在差异,这两个法律概念不同 , 所对应的法律关系不同,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举证责任不同,产生的原因也不同,借条对应的是借款合同关系 , 欠条则体现的是债权债务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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