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办理了离婚手续可以反悔吗?


精神病办理了离婚手续可以反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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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办理了离婚手续可以反悔吗?】一、精神病办理了离婚手续可以反悔吗
不能反悔 。法院判决离婚或者是在精神病人正常的情况下,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发给了离婚证,是不可以反悔的,但是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 。精神病患者不能选择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起诉离婚,判决书下达后是不能反悔的 。
二、一方不同意怎样离婚
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 。如果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 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 。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
(2)、户口本 。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
(4)、结婚证 。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 。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同时,法院也通知到庭参诉 。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 , 则撤回起诉 , 婚姻继续有效 。
(2)、经调解后,同意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
(3)、经调解后,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 。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夫妻一方不能参加诉讼程序的话,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别人代理 。像律师、法律工作者、本人近亲属等,都可以成为离婚诉讼代理人 。由于起诉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当事人最好还是请律师协助,这样可以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
精神病患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只能通过诉讼来办理离婚,因为诉讼离婚的判决结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不可以反悔,如果是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普通人,可以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如果发现对方有欺瞒或转移财产的行为,可以申请诉讼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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