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赔偿金超出部分怎么计税?


辞退员工赔偿金超出部分怎么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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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辞退员工赔偿金超出部分怎么计税?
需要根据实际发放的金额来判断 。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问题 ,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 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 , 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
二、辞退人员补偿税前如何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规定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收入,包括补助费、经济补偿金等,(在当地去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 , 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对退休年龄的职工内部退养支付的一次性生活补贴,以及补偿支出 , 所有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必要的支出的原则上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就是说,上税部分的计算方法是对于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超过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部分,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等相关因素,对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可以分期 。各种补偿性支出数额较大,一次性摊销对当年企业所得税收入影响也较大的,但具体操作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准 。
三、辞退员工赔偿
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应当按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来支付赔偿 。而经济补偿金应按照工作年限、工资标准进行分段计算,例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六个月的 , 支付半个月的工资等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 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辞退员工赔偿金超出部分怎么计税?】员工的工资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是如果是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经济补偿 , 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应当按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来支付赔偿,经济补偿金应按照工作年限、工资标准进行分段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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