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二级赔偿钱合理的标准是什么?


轻伤二级赔偿钱合理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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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 。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
2、误工费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 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
奖金 , 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 。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
3、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乘以住院天数赔偿 。
4、护理费
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
受害人生活确实不能自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 。
护理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
护理人员一般设一至二人,但确有必要的除外 。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 , 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
5、交通费
受害人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 。
交通费的赔偿,一般应以公共电(汽)车、火车的硬座、轮船三等以下舱位等的收费标准计算 。但伤情危急,交通不便或当地无上述车(船)的除外 。
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 。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 。
6、住宿费
必须到外地医院治疗的受害人,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确需候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费高于住宿费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
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
7、营养费
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 。
【轻伤二级赔偿钱合理的标准是什么?】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 。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
侵害人探视受害失时携带的食品,一般应当视为赠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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