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联系与区别有什么?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联系与区别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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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联系与区别有什么?
(一)犯罪客体的区分 。两罪都在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的同时 , 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 , 但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具体内容却不完全相同 。抢劫罪侵犯的是公民的生命权与健康权,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范围明显要广 , 还包括公民的名誉权等 。如果行为人以当场或事后诋毁他人名誉相威胁,就构成敲诈勒索罪,而非抢劫罪 。
(二)犯罪客观方面的区分 。犯罪客观方面是区分两罪的关键 。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以暴力或威胁抑制被害人反抗,从而当场直接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罪一般表现为通过要挟或威胁的方法,对被害人精神上施加压力使其感到恐惧,从而被迫交出财物 。实践中 , 可以从六个方面区分两罪的客观方面 。
一是行为的方式不同 。抢劫罪是由行为人对被害人当面威胁使用暴力,且明示实施 。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既可以当面,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电报等形式发出;既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发出;既可以由行为人本人,也可以通过第三人发出 。即使以暴力为内容,只要不当面进行威胁,就不能构成抢劫罪,而只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
二是行为的内容不同 。抢劫罪一般是以杀害、伤害等实施人身暴力或威胁 。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比较广泛,可以是以暴力相威胁,但大多是以揭发隐私、毁坏财物、损害名誉等实施精神强制 , 要挟被害人交出财物,威胁的内容只要足以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即可,不必实际产生恐惧心理 。
二、怎样才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1、行为人为一般犯罪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
2、行为人必须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财物,这是敲诈勒索罪最主要的特点 。威胁和要挟,是指通过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精神上的强制 , 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惧 , 产生压力 。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种多样,如以将要实行暴力;揭发隐私、违法犯罪活动;毁坏名誉相威胁等等 。其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 还可以通过第三者转达;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暗示 。在取得他人财物的时间上,既可以迫使对方当场交出,也可以限期交出 。
总之,是通过对公私财物所有人、保管人实行精神上的强制,使其产生恐惧、畏难心理 , 不得已而交出财物 。
3、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如果是其他目的,如债权人为讨债而威胁债务人的,则不构成本罪 。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联系与区别有什么?】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客体不同,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人,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使用暴力手段索要他人财物的情况,可以构成敲诈勒索罪,此时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管制 , 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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