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法律中是怎么规定的,加班工资的法律依据


加班工资法律中是怎么规定的,加班工资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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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班工资法律中是怎么规定的?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 ,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 ,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二、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 。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 , 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 , 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 。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进行折算 。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 , 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
【加班工资法律中是怎么规定的,加班工资的法律依据】公司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需要征得劳动者的同意,如果劳动者拒绝加班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的扣除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同意加班的需要支付加班费 , 不能支付加班费的必须给劳动者安排调休,否则不支付加班费就是违法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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