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四十五条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案(刑法第三百零四条)]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二)延误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其他重要邮件投递,致使他人失去高校录取资格或者造成其他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的;
(三)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其他恶劣社会影响的;
【最高法故意延误投递邮件案件解释主要内容是什么】(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
推荐阅读
- 身边的雷锋作文 怎么写作文身边的雷锋
- 小学考教资和中学的区别 关于小学考教资和中学的区别介绍
- 压双黄色实线掉头处罚是怎样的
- 好消息!今年养老金调整7月底前补发到位,部分老人或能涨500元以上
- 用表扬挽救沉迷网游的人的话 用表扬挽救沉迷网游的人
- 法律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法定量刑档次是怎样
- 怎么看服务器外网ip 怎么查看服务器公网ip
- 尖字是什么结构的字
- 肇庆病假工资怎么算? 肇庆产假工资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