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住房公积金骗提行为?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骗提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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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时 , 应当诚信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根据相关规定,以真实的行为,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 。
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无需费用,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不得伪造和提供虚假材料 , 牟取不当利益 。
这些公积金骗提行为知识点你一定要知道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骗提行为?
骗提住房公积金是指违反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管理规定,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或者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
住房公积金骗提行为主要包括:
利用虚假的不动产权证、婚姻状况、购房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住房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证明、票据、合同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
骗提行为将承担的后果:
对骗提行为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 。
处理骗提行为的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 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
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记载其失信记录,并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对已提取资金的,要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 。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 。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情节严重的,要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等均属违法行为 。
温馨提示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 。在办理业务前缴存职工可登录中心网站查询业务指南,或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办理 。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总则
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 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骗提行为?】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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