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


湘潭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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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 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南具体如下:
一、提取条件
1、长沙行政区域内既有多层住宅所有权人出资为该住宅增设电梯的,可申请提取住宅所有权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
2、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1次 , 自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联合备案和竣工验收表审批完成之日起24个月以内申请提取 。
3、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该户分摊的自付费用金额 , 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 。
4、增设电梯住宅存在非配偶共有产权人的,按职工所占产权比例提取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共有产权比例依次以《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记载内容、购房合同约定内容为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平均份额核算 。
二、所需材料(原件,个别需原件和复印件)
1、提取人身份证
【湘潭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 2、提取人银行一类储蓄卡
3、住宅所有权人身份证、结婚证
4、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联合备案和竣工验收表
5、《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6、费用分摊协议及支付凭证
7、加装电梯协议及工程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理地点
市直管理部:湘潭市岳塘区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北栋2楼综合柜台B115-B118
湘潭县管理部:湘潭县云龙中路316号一楼2号柜台
韶山市管理部:韶山市厦门大道市民之家2楼C区C3号柜台
湘乡市管理部:湘乡市东山办事处励志大道东方华庭258号二楼2号柜台
经开区管理部:湘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9号九华创新创业中心综合楼一楼住房公积金综合窗口1、2、3号
四、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06月01日~10月01日):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
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01日):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
五、办理流程
1、申请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2、调查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调查申请事项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3、受理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按申请材料审批标准执行
4、审查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试行)、《湘潭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批
5、决定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收款账户要素齐全、准确
6、办结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
此项不收费
七、提取额度
提取额度为通过综合竣工验收日期当月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因增设电梯分摊的实际工程建设支出费用,提取申请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限提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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