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发生矛盾后转移财产,离婚发生矛盾后转移财产如何处理


离婚发生矛盾后转移财产,离婚发生矛盾后转移财产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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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不合法的;
《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发生矛盾后转移财产,离婚发生矛盾后转移财产如何处理】通常情况下离婚,两人应该平分财产 。但是在这个事件中,通过柳卉请人拍到的照片和种种事实表明,离婚是由于汪强的婚外情引起的,汪强是属于有过错的一方 。根据《婚姻法》的解释,有过错一方应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在这个事件中,如果汪强和其情人已经登记结婚或者对外以夫妻名义自居的话 , 还应该判其重婚罪 。
关于汪强对财产的转移,柳卉在自己取证困难的情况下 , 可以在法院规定的取证期限之前,提前7天向法院申请法院取证 。比如对于股票来说,可以去查其操盘记录,如果股票已经不在其名下,可以要求其说出转移到了什么地方和原因 。如果是慢慢合理转让并且其所得用于了家庭开支,则属正常 。如果是离婚前不久才转走,则属于恶意转移,法院会给予追究 。
此外,《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 导致离婚的 ,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此案件中,汪强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的情况,因此 , 柳卉不仅应该分得共同财产,还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注:文中人物均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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