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最新!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


苏州:最新!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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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简明问答来了!
??快码住
??苏州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联合市公积金中心、市行政审批局就苏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常见情形相关政策进行解答 。
??一、购房提取如何办理?
??答:职工(含配偶)购买自住住房的 , 可以携带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办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
??购买新建住房>>>
??1.身份证件原件;
??2.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3.《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或契税完税证明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有效期一年);
??4.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5.与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一类借记卡) 。
??购买存量住房>>>
??1.身份证件原件;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3.契税完税证明原件(有效期一年);
??4.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 , 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5.与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一类借记卡) 。
??二、还贷提取如何办理?
??答:职工(含配偶)偿还各类住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携带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办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
??各类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与商业组合贷款 。
??偿还苏州大市范围内未还清的住房贷款(贷款银行已与中心签约)>>>
??1.身份证件原件;
??2.银行借款合同原件,公积金贷款(含组合)无需提供;
??3.银行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原件;
??4.如申请办理还贷委托提取的职工不是借款人,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
??职工与中心、贷款银行签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协议于签订后次月生效,中心于每月18日26日(遇法定假日顺延)提?。?个工作日内将所提取的公积金转入到职工指定的扣款银行账户 。
??偿还苏州大市范围外未还清的住房贷款,或苏州大市范围内未还清的住房贷款(贷款银行尚未与中心签约)>>>
??1.身份证件原件;
??2.借款合同原件;
??3.银行盖章的还贷证明(含还款明细、贷款账号、贷款人身份信息等)原件(还贷证明当年有效);
??4.如申请还贷提取的职工不是借款人,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
??5.与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一类借记卡) 。
??一年可以提取两次,公积金个人账户至少需按最新缴存基数留存一个月的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 。
??三、退休提取如何办理?
??答:职工离(退)休后,可以携带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办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
??1.身份证件原件;
??2.退休证原件(无退休证的,身份证上的年龄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3.与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一类借记卡) 。
??公积金个人账户须在封存状态或已停缴公积金满6个月 。
??四、租房提取如何办理?
??答:职工租赁住房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携带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办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赁住房租金:
??1.职工在申请之日前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职工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用于自住的 。
??租赁公租房>>>
??1.身份证件原件;
??2.公租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实物配租)或租房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领取货币补贴自行租房);
??3.如申请提取的职工为租房人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4.与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一类借记卡);
??5.工作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 。
??职工及配偶在租赁公租房期间,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两次 。
??租赁其他住房>>>
??1.身份证件原件;
??2.婚姻关系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协议);
??4.与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一类借记卡);
??5.工作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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