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居住登记办理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杭州居住登记办理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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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流动人口,是指在本市市区居住的非本市市区户籍人员 。
市区范围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临安区 。
除《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流动人口拟在本市市区居住3日以上的 , 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日内,向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
办理材料
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应当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不能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的,应当配合公安机关采集与其身份相关的信息 。
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申报居住登记 。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代为申报的 , 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
居住在具有本地常住户口的近亲属家中的流动人口 , 居住时间在三十日以下的,可以不申报居住登记 。
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后,居住地址、服务处所等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
办理流程
【杭州居住登记办理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1、窗口办理:申报人填写《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表》 , 提交申报材料,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当场直接办理 。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
2、网上办理:流动人口可以通过互联网“浙江政务服务网”自主申报 。
办理时间及费用
办理时间:即办即领
办理费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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