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社保转移的条件及办理流程


青岛社保转移的条件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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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办理条件
转入
参保人员在青岛市参保缴费后,符合以下转移接续条件之一的 , 可申请将其在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①青岛市户籍的;
②青岛市为待遇领取地的;
③非青岛市户籍,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的;
【青岛社保转移的条件及办理流程】④非青岛市户籍 , 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经各区市市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入;
⑤非青岛市户籍,在青岛实际缴费累计满10年,且青岛市为该职工最后一个累计缴费满10年地的 。
转出
参保人员在我市参保后,将其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出青岛市的,需办理转出手续 。
办理材料
转入
①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凭证》 。
②参保人员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
③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转移职工,携带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
转出
①参保人员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他人代办的 , 需提供委托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
②《申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书》、《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
办理流程
①参保职工携带上述材料到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缴科申请;
②申请受理后工作人员审核申请;
③45个工作日后转移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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