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社保转移的条件及办理流程


惠州社保转移的条件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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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跨省转入
正在惠州市参保缴费1个月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办理 。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
省内转入
按照《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 ,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不同地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在本办法实施前尚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 。
办理材料
1.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书》
3.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的人员,如未参保的,应先到地税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 地税部门将数据传送至社保部门 。
2.凭以上所需资料到参保所属地社保基金管理局关系科(股)申请 。

【惠州社保转移的条件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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