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监视居住超期怎么处理 公安监视居住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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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超期监视居住是不合法的 , 监视居住最长时间为六个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 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 , 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 , 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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