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拘役和判缓刑哪个比较轻 缓刑与拘役哪个重一些?


判拘役和判缓刑哪个比较轻 缓刑与拘役哪个重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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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缓刑与拘役哪个重一些?
拘役是一种刑罚方式,而缓刑则是刑罚的执行方式 , 从逻辑上来讲,缓刑的力度是比拘役更轻的 。
【判拘役和判缓刑哪个比较轻 缓刑与拘役哪个重一些?】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 。可见,拘役的上限刑期与有期徒刑的下限刑期(6个月)相衔接 。这一规定较好地体现了拘役的特点,使刑罚体系更为连贯和严密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
二、拘役的适用对象
其适用对象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 。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 。刑法分则中犯罪性质最严重的,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适用拘役,但所占比例最低 。
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 , 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 。在同一类犯罪中 , 能够适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
3、设置拘役刑的条文绝大多数是把拘役作为最低法定刑规定的 。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 , 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 。另外,在刑法分则中规定有管制刑的条文 , 大多规定有拘役 。拘役介于管制与徒刑之间 。所以 , 拘役除有上述两种用法外,还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的犯罪 。此外,在以短期徒刑为最低法定刑的犯罪中,如果具体犯罪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也可以判处拘役 。
三、缓刑适用的条件
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 。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 。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 , 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 。至于罪行性质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因法院不仅仅是根据罪行性质作出具体量刑 , 法院认为有必要适用管制刑罚进行处罚,所以故将管制刑列为不适用缓刑制度的独立刑种 。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 。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中期或长期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
缓刑是执行刑罚的行为,拘役是一种刑罚,一般拘役使用的对象是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适用一般缓刑的条件包括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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