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签名只有借条借款人可以吗?


借条签名只有借条借款人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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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条签名只有借条借款人可以吗
可以 。只要有借款人签名 , 具体数额 , 这就有效 。
1、只要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的欠条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的,就是有法律效力,不需要特别的格式;
2、即使是当事人签字的欠条或借条在形式上有瑕疵,也不会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3、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 , 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
二、借款人死了借条有效吗
借款人死亡,不影响借条的效力 。借条的效力可以从以下几点考虑:
第一,双方之间是否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二 , 该债权债务关系是否合法,是否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第三,该借条内容是否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 。
第四 , 借条的内容是否合法有效 。
三、债务人死亡之后如何处理
这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1、原告起诉时,在诉状中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处理 。
“公民(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民事权利能力是成为民事主体的前提条件 。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 。起诉时 , 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 , 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
2、原告起诉时将数个继承人中一部分列为被告的处理 。
人民法院“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 ,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通知享有继承权的其他继承人作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在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一切财产权利至遗产分割前这段时间内均归继承人共同共有 。我国继承法对此虽无明文规定 , 但从我国国情出发,我国财产继承存在着分割前的共同共有阶段,共同共有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各共同共有人应参加诉讼 。审查主体时,只有遗产未分割,应通知各继承人停止分割 。
3、原告起诉时 , 遗产分割结束,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按其继承份额由各继承人按比例清偿,法院应通知所有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
4、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 , 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处理 。
它的生效时间应溯及到继承开始时 , 放弃继承的内容既包括放弃遗产的继承,又包括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从继承开始时到遗产分割结束与放弃继承者无关,也就谈不上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 , 法院不应追加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参加诉讼 。
【借条签名只有借条借款人可以吗?】借条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借款人死亡,不影响借条的效力,借条的效力可以考虑的内容包括双方之间是否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该债权债务关系是否合法 , 是否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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