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居民 长沙医保住院报销标准是什么?


职工+居民 长沙医保住院报销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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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医保有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不同医保类型报销标准不同 , 住院报销标准如下:
【职工+居民 长沙医保住院报销标准是什么?】 1、职工医保/灵活医保
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政策 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最高支付限额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0元 支付比例93% 住院(含参照住院待遇进行管理、“双通道”药品单行支付管理)医疗费用的最高实际支付限额为15万元 。 一级医疗机构或不设等级医疗机构 500元 支付比例92% 二级医疗机构 800元 支付比例90% 三级医疗机构 1100元 支付比例85% 省部属医疗机构 1600元 支付比例80% 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同级别医疗机构多次住院的,第二次及以上起付标准按 50%计算 。起付标准年度累计不超过2000元 。
注:退休人员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比例分别提高2个百分点 。 2、居民医保
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政策 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最高支付限额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0元 支付比例85% 一个自然年度内,住院(含参照住院待遇进行管理、“双通道”药品单行支付管理)医疗费用的最高实际支付限额为15万元 。 一级医疗机构或不设等级医疗机构 500元 支付比例82% 二级医疗机构 800元 支付比例80% 三级医疗机构 1200元 支付比例65% 省部属医疗机构 2000元 支付比例60% 注: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同级别医疗机构多次住院的,第二次及以上起付标准按50%计算 。起付标准年度累计不超过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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