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交易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是什么

【强迫交易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是什么】

强迫交易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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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 ,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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