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被告在开庭前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离婚被告在开庭前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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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被告在开庭前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第一 , 阅读原告起诉状内容,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准备好答辩状;
第二,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就自己的答辩主张提交证据;
第三,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 , 地点准时出庭;
第四,如果被告对诉讼程序不了解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 , 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 。达成和好协议的 , 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
二、起诉离婚需要去哪申请?
被告所在地的法院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
【离婚被告在开庭前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去起诉离婚要收集证据 ,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通过起诉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法院受理之后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同意立案判决离婚的,会先进入调解程序,若双方不愿意调解,会开庭审理此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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