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工亡婚前财产怎样分配?


孩子工亡婚前财产怎样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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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孩子工亡婚前财产怎样分配?
孩子工亡婚前财产应当作为遗产发生继承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均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同等地位的继承权 。
如儿子已婚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收入,即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属于配偶,一半属于逝者的遗产 。
【孩子工亡婚前财产怎样分配?】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 。《民法典》第1130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 。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民法典》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
②不尽扶养义务;
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
二、什么情况下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但属于正当防卫的除外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 其行为必须是以剥夺被继承人之生命为目的,若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实施的不法行为虽为危害人身安全之行为,但不以剥夺其生命为目的 , 则尚不能构成杀害行为 。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是指继承人中之一人或数人出于争夺遗产之动机而故意杀害与其居于同一顺序之其他继承人或先于其继承顺序之继承人,包括遗嘱继承人 。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 经被继承人表示其不得继承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是属于自己的婚前财产 , 那么关于这部分的财产自己也是有处分的权利的,因此是可以提前的定义遗嘱,在自己死亡之后如何来处分这个部分的财产 , 其实没有定义遗嘱的情况之下,这部分财产也是按照法定继承人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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