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最高法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犯罪解释具体是什么内容】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四十条[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一款)]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予立案追诉:
(一)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或者擅自运用多个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推荐阅读
- 探秘中国四川神秘女王谷
- 读狗猫鼠有感初中作文800字3篇
- 电流的计算公式 电流怎么计算
- 写一句带颜色的夸张句 写一句带有颜色的夸张句
- lldal30是什么型号
- 有按揭的房子离婚怎么分? 离婚 按揭房产怎么分的
- 都灵耶稣裹尸布之谜
- 银杏树的历史即介绍
- 扒窃200元构成犯罪么 扒窃200元构成犯罪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