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 济宁人社政策汇总表


个人 济宁人社政策汇总表

文章插图
济宁人社政策清单(个人)
一、就业创业政策
序号 政策项目 政策内容 联系单位
联系电话 1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
【个人 济宁人社政策汇总表】 保补贴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给予每月4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343234 2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1)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 , 给予每月400元的定额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
(2)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最长不超过5年)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343234 3 个人职业培训补贴 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以个人自主培训方式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可申领职业培训补贴 。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培训工种补贴标准按照初级不超过1000元/人、中级不超过1500元/人、高级不超过2000元/人 。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339939 4 个人职业鉴定补贴 个人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补贴标准按照初级为190元/人、中级为220元/人、高级为270元/人 。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339939 5 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企业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 , 可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上的批准日期晚于2020年12月31日的不再纳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范围 。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分别为1000元、1500元、2000元 。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343244 6 失业补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其中,对参保缴费满1年的,按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给予失业补助金;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343244 7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及组织起来创业最高不超过60万元 , 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个人及合伙创业每次贴息最长年限为3年 。
(2)2020年12月31日(含)前发放的货款,个人及合伙创业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 。
(3)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 , 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347813 二、人事人才政策
序号 政策项目 政策内容 联系单位
联系电话 8 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济宁市首席技师、济宁市产业技能拔尖人才和产业急需中青年技师
津贴
(1)济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在管理期内 , 市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人才津贴 。
(2)济宁市首席技师在管理期内,市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人才津贴 。
(3)对认定的“济宁市产业技能拔尖人才”,每人每年给予2万元人才津贴;对认定的“济宁市产业急需中青年技师”,每人每年给予1万元人才津贴 。 市人社局
人才开发科 2967989 9 博士后人才
津贴
对每年在济工作时间3个月以上的博士后人员,按实际工作时间和考核结果,市财政每人每月发放人才津贴2500元 , 累计发放月数一般不超过24个月 。 市人社局
人才开发科 2967989 10 企业人才学费补贴 企业现有人才获得我市紧缺专业博士、硕士学位的,市、县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奖励(税后) 。该项政策博士奖励由市财政负责,硕士奖励由县(市、区)财政负责 。 市人社局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2967959 11 人才配偶补贴 高层次人才和市属企事业单位(含驻济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新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配偶,暂时无法安排工作的,市财政2年内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为其发放生活补助 。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967985 12 企业职工获评技师、高级技师补助 对企业职工经培训新获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给予每人2000元、3000元补助 。 市人社局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