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一级伤残怎么赔偿?


金华一级伤残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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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一级伤残怎么赔偿?】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 , 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 ,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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