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怎么判刑?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怎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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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怎么判刑?
通常是在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 而且要处罚金 。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是指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
犯本条所定之罪,依其情节承担如下处罚: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
单位犯本罪的 , 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 依据本条规定处罚 。
本罪的犯罪构成 。主体一般为某一类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 。其他单位或个人也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生产、销售的产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而进行生产或销售,对可能发生的危害后果采取放任的主观心态 。客体既包括国家的专门监督管理制度,又有对不特定人的人身或财产安全的说侵犯 。犯罪对象为能够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其他产品等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同时,本罪为结果犯,即只有为此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方可追究刑事责任 。
关于产品安全标准,由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制订,总的原则可参阅《产品质量法》,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二、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区别
两罪的犯罪构成基本相同 , 只是在犯罪客观方面存在差别 。本罪的犯罪对象具有不同于后者的特殊性 。一是产品所不符合的是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标准 , 而非一般的质量标准;二是其犯罪对象是诸如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器具等本身必须具有一定的安全系数要求的特殊产品 。而后者的犯罪对象则范围广泛得多 。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怎么判刑?】在客观方面 , 两罪的表现形式存在差异,本罪为生产、销售的产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标准,而后者则表现为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 , 以次充好等等 。
所以在生产和销售产品时一定要注意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如果明知道不符合安全标准还要进行销售,这时候主观方面就是故意并且恶劣的 。如果没有对别人造成损失,那么就是在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一旦造成的损失,比如说有人受伤或者死亡 , 那么通常是在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而且处罚金的力度也是非常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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