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阶段能不能出现犯罪中止形态?


预备阶段能不能出现犯罪中止形态?

文章插图
一、预备阶段能不能出现犯罪中止形态
是可以的 , 犯罪预备是为了犯罪 , 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形 。犯罪预备行为表现为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 。“制造条件”在司法实践中具体表现为调查犯罪场所与被害人行踪、出发前往犯罪地点或者守侯被害人的到来、诱骗被害人前往犯罪场所、事先清楚实行犯罪的障碍、勾引他人参加犯罪等等 。
犯罪预备阶段存在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两种停止形态 。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犯罪行为未着手是犯罪预备 。主观放弃而未着手,是犯罪中止 。中止可以成立于犯罪的各个阶段 , 有些犯罪还可以发生在既遂之后 。
二、犯罪中止和犯罪中断的区别是什么
1、出现的时间不同:犯罪中止可以在预备阶段中止,也可以在着手之后既遂之前中止,但犯罪未遂中断只能出现在着手之后既遂之前这个时间段 。
【预备阶段能不能出现犯罪中止形态?】2、未得逞的原因不同:犯罪中断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而犯罪中止则是因为犯罪分子自身意志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
3、两者法律效力不同:中止只是暂时终结了本次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相反,终止后,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 。
4、结果不同:中止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 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终止是停止执行程序,以后不再恢复 。
5、产生条件不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特殊情况,人民法院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 。终止是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的 。
三、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犯罪中止具有:中止的时间性、中止的自动性、中止的客观性和中止的有效性四个特征 。
1、中止的时间性 。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 , 也可以发生在犯罪实行阶段;犯罪还没有形成结局,既不是未遂,也不是既遂 。犯罪既遂后自动恢复原状的,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出现犯罪中止 。
2、中止的自动性 。即行为人认识到客观上可能继续实施犯罪或者可能既遂,但自愿放弃原来的犯罪犯罪意图 。
3、中止的客观性 。
4、中止的有效性 。犯罪中止,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的犯罪结果,否则就不成立犯罪中止 。
犯罪中止的成立并不要求没有发生任何犯罪结果,而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 。
预备阶段能够出现犯罪中止的形态,对于犯罪中止和犯罪中断来说,出现的时间、未得逞的理由、产生的条件、所产生的法律效力和结果都是不一样的,犯罪中止需要是犯人主观意愿下的放弃犯罪行为 , 犯罪中断是由于客观原因导致犯罪行为没有实施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