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财产不给付赡养费用怎么起诉

【转移财产不给付赡养费用怎么起诉】

转移财产不给付赡养费用怎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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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向子女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递交诉状 。
2、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 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 , 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果父母与子女协商解决不了,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给付赡养费 。
3、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按此规定,当事人向子女索要赡养费,应当向孩子的住所地宾阳或横县的人民法院起诉 。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当事人可以向他们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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