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变造货币犯罪相关解释规定都有哪些】
文章插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9.8 法释[2000]26号)
第七条 本解释所称“货币”是指可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和境外货币 。
货币面额应当以人民币计算 , 其他币种以案发时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5:
二十、变造货币案(刑法第173条) 变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
推荐阅读
- 中央空调怎么安装,有些可能还想不到
- 空调压缩机不启动的解决方法是什么,几步帮你轻松搞定
- 美誉是什么意思 美誉的意思
- tcl滚筒洗衣机故障代码
- 湿热型体质如何减肥呢 湿热体质怎样减肥
- 一般怎么才是盗窃犯罪立案追诉标准
- 二手车有什么猫腻吗,买二手车注意事项
- 大连故意伤害二级重伤量刑标准是什么
- 高考填报志愿怎么选择大学 高考填报志愿如何选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