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


拒不执行判决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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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拒不执行判决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
1、拒不执行裁定罪既遂的,达到情节严重的才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2、但如果情节达到特别严重的情况时 , 可以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应当对单位主管人员处罚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客观要件有哪些
1、要有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 。所谓拒绝执行,是指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采取种种手段而拒绝履行 。既可以采取积极的作为 , 如殴打、捆绑、拘禁、围攻执行人员 , 抢走执行标的、砸毁执行工具、车辆,以暴力伤害、毁坏财物、加害亲属、揭露隐私、破坏名誉等威胁、恫吓执行人员,转移、隐藏可供执行的财产,命令停止侵害仍不停止侵害而故意为之等等 , 又可以采取消极的不作为方式 , 如对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置之不理或者躲藏、逃避等 。既可以采取暴力的方式,又可以采取非暴力的方式 。既可以公开抗拒执行,又可以是暗地里进行抗拒 。不论其方式如何,只要其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 即可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2、执行义务人必须具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倘若没有能力如执行义务人本身无执行财产而无法履行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则是无法、不能执行,而不是拒不执行 。所谓有能力执行 , 是指根据人民法院查实的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 。行为人在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生效后 , 为逃避义务,采取隐藏、转移、变卖、赠送、毁损自己财物而造成无法履行的 , 仍应属于有能力执行,构成犯罪的,应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
3、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情节尚不属于严重,即使具有拒不执行的行为,也不能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
【拒不执行判决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拒不执行判决罪需要按照实际的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罪行的客观要件是有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执行义务人必须具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并且必须达到情节严重 , 才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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