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 二 )


1、聂某、杨露并不是站立城东街道西岙咀*内*椒江J7xxxx号燃油助力车旁边 , 从椒江J7xxxx上*损坏处可以看出车辆存在发生碰撞 , 从杨露被撞离*车二十多米处外,聂某被撞伤*程度,后车*时速应当在较高*情况下与椒江J7xxxx燃油助力车发生碰撞,才会导致聂某重伤、杨露死亡*结果 。如果在人、车分离*情况下 , 并且是由后面两辆车辆追尾后再撞伤站立*杨露、聂某,也许就不会是现在*结果 。显然,聂某、杨露并不是站立城东*内*椒江J7xxxx号燃油助力车旁边被撞,而是在行驶*过程中被撞,被申请人认定聂某、杨露是站立松一级公路15KM+100M处*城东街道西岙咀*内*椒江J7xxxx燃油助力车旁应当是错误* 。
2、被申请人认定张定江驾驶*浙JRD937号小型普通客车未与王冬春驾驶*浙JQxxxx轿车保持车距,导致两车发生碰撞,然后王冬春驾驶*浙JQxxxx轿车又撞上站立在椒江J7xxxx号燃油助力车旁边*杨露、聂某是错误* 。如果是张定江驾驶*车辆与王冬春驾驶*车辆发生追尾 , 那么应当是张定江*后车**车速较快 , 王冬春驾驶*车*前车*低速行驶或者停止*情况下才能发生追尾这种情况 。被申请人在*事故成因*时,却是认定张定江驾驶*车辆未与前车保持必要*安全车距 , 驾驶时未注意路面安全,导致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及 。王冬春驾驶*轿车未降低时速行使,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及 。按照被申请人认定*事故成因,两辆车辆在没有其他外因*条件下是不可能发生追尾* 。后车并没有高速行驶,前车是高速行驶* , 即使没有保持安全车距,也不可能发生追尾 , 申请人*成因与结论存在矛盾 。很明确,王冬春驾驶*浙JQxxxx轿车在高速行驶**情况下撞上*前面聂某驾驶*椒江J7xxxx号燃油助力车,后面张定江驾驶*浙JRD937号小型普通客车未保持安全车距,避让不及与王冬春驾驶*浙JQxxxx轿车发生追尾 。因此,被申请人认定张定江驾驶*浙JRD937号小型普通客车未与王冬春驾驶*浙JQxxxx轿车保持车距,导致两车发生碰撞 , 然后王冬春驾驶*浙JQxxxx轿车又撞上站立在椒江J7xxxx号燃油助力车旁边*杨露、聂某是错误* 。
三、责任认定错误
1、被申请人认定张定江负主要责任、王冬春负次要责任是错误*,此次事故主要是由于王冬春驾驶*浙JQxxxx轿车*高速行驶,撞上*前面*由聂某驾驶*椒江J7xxxx号燃油助力车,然后又与后面张定江驾驶*浙JRD937号小型普通客*车辆发生追尾,张定江驾驶*车辆并没有直接与聂某、杨露发生碰撞 。因此,此次事故王冬春应当负主要责任,张定江负*次事故*次要责任 。因此,被申请人认定张定江负主要责任、王冬春负次要责任是错误*
2、被申请人认定聂某负次要责任是错误*,聂某没有违反规定驾驶车辆,并且车辆并没有停放,而是由于后面*车辆车速较快发生碰撞引起*交通事故 , 聂某对此次事故不应当承担责任 。因此,被申请人认定聂某负次要责任是错误* 。
3、被申请人认定杨露自身负次要责任是错误*,被申请人依据《***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二项,认定杨露在*内*一级公路*停留 。然而,杨露是乘坐聂某驾驶*椒江J7xxxx号燃油助力车发生*事故,杨露并没有在车道内停留 。也没有停留*必要*,杨露并不是行走通过其*,而是乘坐聂某*车辆进入*,杨露作为乘车人不应当承担次要责任 。因此,被申请人依据《***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二项认定杨露负次要责任是错误* 。
综上诉述,王冬春违反规定高速行驶是事故发生*主要原因 , 因此,某市*局交通警察大队确定事故责任原因和划分*交通事故责任是错误*,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申请人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特贵局申请复核,故请依法确定事故责任原因,重新划分交通事故责任 , 依法支持申请人*请求!
此致
台州市*局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
二〇一三年七月七*
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第3篇: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1113字)
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
申请人:XXXX被申请人:XXXXX
申请事项
1、请求撤消“明公交认字(20XX)第00045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请求对该事故形成*原因及当事人责任重新作出认定,依据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认定申请人承担次要责任 。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认为:“明公交认字(20XX)第00045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故系申请人经事故路段时未采取有效避让措施是此次交通事发生*主要原因与事实不符,划分责任错误 , 应依法予以撤销,并认定被申请人承担主要责任,申请人承担次要责任 。理由如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