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行政诉讼没有诉的利益驳回

【最高院行政诉讼没有诉的利益驳回】

最高院行政诉讼没有诉的利益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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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
第三条: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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