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 , 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泄漏有关部门查禁犯罪活动的部署、人员、措施、时间、地点等情况的
2、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提供交通工具、通讯设备、隐藏处所等便利条件的
3、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泄漏案情,帮助、指示其隐匿、毁灭、伪造证据及串供、翻供的
4、其他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我国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追诉标准怎样认定】根据上述规定,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以上情形,即应对其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
推荐阅读
- 快速解冻鱼的方法
- 气不打一处来的意思是什么 气不打一处来的解释
- 威能热水器02bar显示是什么意思,搞清楚含义就明白了
- 大金空调用了十年不制冷了全部原因是什么,找准原因就好解决
- 大金空调显示小扳手是什么原因,没有想的那么复杂
- 日立空调不启动解决 日立中央空调控制面板报警,多了解下总没错
- 海尔空调开暖风显示故障码,你的安装位置正确吗
- 海尔空调显示et是什么意思啊,这是什么故障代码
- 西门子冰箱冷藏室有水珠如何处理与故障原因,来涨点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