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人格权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


侵犯人格权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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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侵犯人格权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
侵犯人格权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不是法定的,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可以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侵犯人格权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
二、人格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依法所固有的基本权利 。所谓固有,是指自然人从出生、非自然人自成立之日起就享有人格权 。其取得无须民事主体积极的作为,而是由法律直接赋予 。作为一种固有权利 , 人格权与民事主体相伴始终 。当然,人格权在性质上仍是一种法定权利,人格利益的保护范围和方式等也皆因法律的肯定才得以为权利人所实际享有 。
2、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专属享有的民事权利 。一方面 ,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资格得以维持的前提,人格权的阙如,将导致民事主体资格的虚化;另一方面,从其权利要素上看,任何一项人格权皆须以具体的民事主体为依托,并借此表现其价值和个性 。在具体的法律效果上,人格权的专属性集中体现在对权利的放弃、转让和继承的限制中 。
3、人格权以民事主体的人格利益为其客体 。作为人格权客体的人格利益 , 是应受法律保护的利益 。与有形的财产利益不同,人格利益,无论是抽象的还是具体的,在很大程度上皆体现于精神范畴;都是行为与精神活动的自由及完整的利益,且以人的精神活动为核心 。
三、侵犯人格权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
在司法实践中 ,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像名誉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等这些都属于人格权,侵犯他人的人格权要承担侵权责任,除了赔礼道歉、停止侵权之外,还包括赔偿损失,精神损害赔偿标准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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