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最高检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件的司法规定具体是什么重要内容】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四十条[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一款)]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或者擅自运用多个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推荐阅读
- 信贷逾期了影响房屋交易吗? 信贷逾期影响房贷吗
- 5个月的泰迪怎么养
- 老年人保健 补钙很关键要选对方法
- 高级黑什么意思 高级黑的含义
- 情绪abc理论 关于情绪abc理论
- 老年人保健 护腰妙招要谨记要劳逸结合
- 信贷逾期上门单位怎么解决? 贷款公司逾期了说今天要上门
- 蚂蚁庄园今日答案最新:雪莲果是天山雪莲的果实吗?
-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涉嫌犯罪的该怎么样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