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证明事实婚姻 居委会婚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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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 , 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即: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居委证明事实婚姻 居委会婚姻证明】(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
通常情况下对事实婚姻进行证明的需要收集有关的材料才可以 , 并且我国现在已经不再承认事实婚姻,通常都认定为非婚同居 。此种关系会产生很多的法律纠纷 , 因此建议各位男女一定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 这样才是对自己利益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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